和平医院自2018年推出百万重金招聘博士政策以来,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加盟创业。现在我们再出新招,出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给予高端人才500万安家费,500万科研启动资金,为高端人才搭建最优创业平台。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加盟和平医院!
一、引进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对象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医、药、护、技)取得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成就或发展潜力,且符合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岗位需求明细表-100名(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相关条件及待遇
山西省待遇:省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长治市待遇: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年发放2万元生活补贴,在本市首次购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在以上省市待遇基础上,我们还按照相应条件额外提供以下待遇:
1.符合第一至第四层次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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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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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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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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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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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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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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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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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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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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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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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学会(协会)主委;其他与前述系件相当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不超过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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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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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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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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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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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入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具有二級教授以上职务者或海外知名高校中具有正教授职务者;其他与前述条件相当的国家级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不超过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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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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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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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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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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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具有三级教授以上职务者或海外知名高校中具有副教授职务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省部级优秀人才、并且主持过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级学会(协会)常委;其他与前述条件相当的人才(年龄原则不超过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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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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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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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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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取得博士学位的引进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入职后根据医院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标准,享受安家费50万(税后)的基础上,根据如下七个维度计算分值,综合确定其引进待遇(分值×100元),科研启动经费与其引进待遇持平。
2.1科技立项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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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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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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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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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教育部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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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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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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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除A类外)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星火计划
火炬计划
科技惠民计划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国家软科学项目
政府组织的国际合作项目
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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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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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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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重点项目
A类项目之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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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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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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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一般项目(省科技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部门一般项目)
B类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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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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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学术论文
论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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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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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e》《Science》《Cell》
《NEJM》《Lancet》《J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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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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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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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影响因子(IF)×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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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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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影响因子(IF)×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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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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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影响因子(IF)×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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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四区(影响因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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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影响因子(IF)×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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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四区(影响因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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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影响因子(IF)×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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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论文不包括增刊、特刊、专辑、汇编、通信、个案、报告、成果简介、会议摘要及科普宣传等。
(2)SCI分区以发表论文当年的汤森路透JCR分区数据为准。影响因子以发表论文当年的美国科容唯安(ClarivateAnalgtics)发布的影响因子为准。
(3)同一论文被不同类别检索系统收录,按最高奖励,不重复计算。
(4)以上论文是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有N位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分值除以N。
2.3科技专著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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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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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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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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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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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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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版专著须为主编或独著且编写字数需10万字以上。
2.4成果奖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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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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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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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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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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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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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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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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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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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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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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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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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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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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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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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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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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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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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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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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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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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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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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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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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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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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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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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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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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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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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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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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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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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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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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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家级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同一项成果获多个层次奖励的,只计最高一次。
(3)国家级奖项不论排名均按上述标准计分;省部级奖项,排名第二的,按相应标准的85%计分;排名第三的,按相应标准的80%计分,排名第三名以后的,按相应标准的70%计分。
2.5海外留学经历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海外工作学习经历者,每满1年计100分,但最高不超过500分,同时需提供相关海外工作学习证明。
2.6博士学习形式
2.7博士毕业院校(学科)
注:(1)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干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3)本款计分范畴仅适用于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者。
二、引进程序及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以信函、电子邮件、微信、现场报送简历报名,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凡有意向应聘本院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与否,医院均报销往返交通费、食宿。
2.报名材料:
(1)填报《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经历、专业方向、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
(3)所需附件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明、毕业生推荐表、荣誉证书、科研论文材料等。拟引进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评审
由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工作组,由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专业学术答辩,对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拟引进人员体检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医院党委会会议批准,与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入职后可提供100平米周转房,过渡期3年。
三、管理模式
1.引进高层次人才均须签订引进人才合同书。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约定应履行义务、享受待遇、服务期限等具体事宜。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实行聘期制,一人一议签定专项合同书,按合同进行考核管理。
3.其他高层次人才入职后,签定《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聘用博士合同书》,按我院“博士培养工程”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附:联系方式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