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申请当年1月1日)。
(二)近三年取得博士学位。
(三)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四)申请临床型博士后的人员,须取得专业型博士学位;除长学制(如八年制)外,其他学制人员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文章要求
入站申请前5年内,以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须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文章:
1.临床型博士后须发表SCI论著累计影响因子IF>5;其中,申报消化分中心、肝病分中心、普外分中心、放射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泌尿外科、心内科、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血液内科的人员,SCI论著中须至少发表过1篇JCR分区Q2区的文章;
2.科研型博士后须发表SCI论著累计影响因子IF>8;其中,申报消化分中心、肝病分中心、普外分中心、放射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泌尿外科、心内科、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血液内科的人员,SCI论著中须至少发表过1篇JCR分区Q1区或2篇JCR分区Q2区的文章。
文章影响因子以发表当年杂志IF计算,若为并列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分数须除以作者总人数计算。
(六)鼓励并支持“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发达国家外籍博士毕业生进站。
(七)近三年内以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