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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福利:
1、科研绩效奖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并视情况由合作导师发放合作导师业绩奖励。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含子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按照到账经费1:2配套资助经费;
2、货币化住房补贴:博士后在站期间,发放1000元/月住房补贴;
3、五险一金:参照医院同类在岗职工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住公积金;
4、配偶安置:Ⅰ、Ⅱ类博士后进站时与医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配偶可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安置工作;
5、学术待遇: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学术待遇,可依托医院申报科研基金项目、人才工程项目等;
6、职称晋升权利:符合国家、湖南省、南华大学及医院职称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可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博士后经考核合格出站,可申报参加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另可享受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7、其他:临床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博士后待遇外,可同时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人员相关待遇。博士后进站时与医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博士后期满考核合格者优先录用留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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